可能很多人注意到了,在737-700和737-800飞机上,襟翼限速标牌上的数值并不一样:
737-800▼
737-700▼
可以看出襟翼15单位以后,737-700的速度限制值比737-800小。
而我们的襟翼卸载是以737-800为基准设定的:
1. 襟翼卸载
襟翼/缝翼电子组件(FSEU)有后缘襟翼卸载功能,防止襟翼空气载荷过大。襟翼卸载时,襟翼手柄不移动,襟翼位置指示器可显示出襟翼的收起和重新放出,有些飞机P3面板上还有襟翼卸载指示灯。
当襟翼放到40,后缘襟翼:如空速超过163 海里/ 时,收至30;当空速减小到158 海里/ 时以下,再放出
当襟翼放到 30,后缘襟翼:如空速超过176 海里/ 时,收至25;当空速减小到171 海里/ 时以下,再放出
额外针对SFP构型,除了襟翼在40/30卸载功能外,还增加了襟翼在25/15/10的卸载功能:
当襟翼放到 25,后缘襟翼:如空速超过191 海里/ 时,收至15;当空速减小到186 海里/ 时以下,再放出
当襟翼放到 15,后缘襟翼:如空速超过201 海里/ 时,收至10;当空速减小到196 海里/ 时以下,再放出
当襟翼放到 10,后缘襟翼:如空速超过211 海里/ 时,收至5;当空速减小到206 海里/ 时以下,再放出
↑某些飞机上还安装了FLAP LOAD RELIEF指示灯
↑非SFP构型飞机襟翼只有40和30单位卸载
2. 襟翼超速报文
当前的AHM也有襟翼超速的ACMS报文:
↑比如这架737-700飞机的襟翼30单位超速报文
从报文可以看出,是襟翼30单位时空速超过了165节触发的。
3. 襟翼超速手册标准
参考AMM 05-51-08 - FLAP/SLAT DOWN OVERSPEED CONDITION
AMM 05-51中的检查程序并不难,关键点其实都在前面的状态判断上。
特别要注意:The inspection thresholds in this section are valid for airplanes operating within vertical accelerations of 0.7 to 1.3 G. If an overspeed occurs with vertical accelerations outside this range,contact Boeing for guidance.
如果襟翼超速时垂直加速度不在了0.7-1.3G之间,需要联系波音来决定后续方案。
这个也不难理解,相同空速和襟翼位置时,垂直方向的加减速会增加襟翼上的气动载荷。
↑后缘襟翼放出后的速度限制
以实际襟翼的位置和空速来判断是否超速,另外就是如果襟翼在移动过程中,使用更严格的(更低的)速度限制标准,比如20单位介于15-25之间,用25单位的标准来判断。
↑前缘襟缝翼放出后的速度限制
↑超速后的检查和循环/小时限制
以我们这架737-700飞机的报警为例:
襟翼30,最高空速到了167,而限制值是165,超速值≤5节,需要在超速发生后的100飞行小时/25飞行循环(先到为准)内完成Ⅰ阶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