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运营企业如何获得CCAR-91部运行合格证?
随着我国低空空域的不断开放,各类通航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一些通用航空运营(如飞行俱乐部、通航作业公司等)企业也开始不断增多并谋求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运行合格证,以便合法开展通航运营活动。
2015年8月,中国民航局西南地区管理局先后向云南某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和和贵州某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颁发了CCAR-91部运行合格证,这也是今年西南地区获颁CCAR-91部运行合格证的第5家和第6家通用航空运营企业。现就和大家聊一聊通航企业取CCAR-91部运行合格证那些事。
根据2007年我国最新颁布的CCAR-91-R2《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规定,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不包括系留气球、风筝、无人火箭和无人自由气球)应当遵守CCAR-91部中相应的飞行和运行规定,取得相应运行合格证。对于公共航空运输运行,除应当遵守CCAR-91部适用的飞行和运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公共航空运输运行规章(CCAR-121部)中的规定。
因此,对于从事通用航空器相关的飞行和运营(例如,飞行体验和娱乐、农林作业、勘察巡线等需要驾驶通用航空器从事运行活动)的通航企业,均需要遵守CCAR-91部适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运行合格证。
根据CCAR-91部的要求,通用航空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申请人可以向局方申请下列一个或多个种类的运行:
(1) 一般商业飞行;
(2) 农林喷洒作业飞行;
(3) 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4) 训练飞行;
(5) 空中游览飞行。
对于不同的运行类型,所需要遵循的CCAR-91部章节也有所不同:
(1) 对于一般商业飞行和空中游览飞行,应当遵守CCAR-91部A、B、C、D、E、F、G、L、P 和 Q 章中的相应条款要求;
(2) 对于农林喷洒作业飞行,除遵守(1)中相应条款要求外,还应当遵守M章的规定;
(3) 对于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除遵守(1)中相应条款要求外,还应当遵守N 的规定;
(4) 对于训练飞行,其飞行运行的实施需遵守除遵守(1)中相应条款要求外,训练活动的组织和训练标准的掌握需遵守CCAR-61部和CCAR-141部及有关规章的相应要求。
中国民航局2015年4月27日发布的AP-91-FS-2015-01《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程序》给出了按CCAR-91部运行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合格证申请人必须遵循的标准工作程序。通航运行合格证取证和合格审定工作程序一般包含政策咨询、正式申请与受理、文件审查、验证检查、颁发或更新合格证等5个阶段。详细的申请、审批和审定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运行合格证申请人初次向局方提出合格审定请求,可以向局方监察员咨询取证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明确需要申请的运行种类和需要满足的CCAR-91部相关章节要求,明确其提交申请函的内容、附件及注意事项。
通航运行合格证申请人以申请信函的形式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出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的正式申请。申请函应明确提出申请运行的种类和类型,还应明确申请人的总经理,对于农林喷洒作业还应明确作业负责人,对于直升机外载荷作业还应明确总飞行师。上述管理人员应满足CCAR-91部规章有关要求。
申请信函的附件应包括:工作计划表(类似于审查计划),公司内部机组训练计划,人员资历,购买凭证、合同、租约文件,以及后续文件审查目录。
在文件审查阶段,局方审查人员需要审查的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
a) 运行手册;
b) 航空器驾驶舱检查单;
c) 航空器检查大纲;
d) 航空器最低设备清单(MEL)(通航企业可以申请 MEL,也可以不申请MEL,MEL被批准的可以按照MEL放行);
e) 重量平衡控制程序(如果飞行手册AFM要求);
f) 维修合同/协议(如适用);
g) 豁免/偏离请求(如适用);
h) 符合性声明(CCAR-91部A-G章的符合性声明可由总经理声明代替)。
文件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审查上述文件的编写是否符合CCAR-91部规章相关要求。
验证检查主要包括航空器符合性检查、申请人内部运行验证检查和本场验证飞行检查。
内部运行验证检查的重点是检查管理人员是否按手册要求指导员工履行各自职责和遵守手册规定的程序,以及管理的有效性。工作人员是否遵守规章要求和安全运行常规。
在演示验证阶段,审查人员通过现场观察等评估形式考察和监视申请人的各类运行活动。对申请人需要评估的项目参见合格审定工作单。
航空器符合性检查应符合CCAR-91 部E 章要求,以及F、G 等其他章节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