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时发动机进行了封存工作,所以可以保证发动机贮存期限为3 年。
这个保证是基于以下的条件作出的:
发动机依然是重庆宗申航空发动机
制造有限公司供货时的包装;
覆盖在各种开口的覆盖物没有拿开;
发动机被放置在合适的地方。
拆包以后,发动机贮存期超过12 个月,
以下工作必须每3 个月做一次:
取下3 个M6×16 的螺钉(1)(如图5),移去磁电机装饰盖(4),通过螺栓(5)转动磁电机转子(6),逆时针转动至少3 周。重新安装磁电机装饰盖,3 个M6×16 的螺钉用10N•m 的力矩拧紧。
检查腐蚀情况(例如螺旋桨轴),如有腐蚀情况立即送到权威
的大修部门处理。
警告:这种发动机不能进行维修或送进维修部门。
重新打包成原始销售时的包装。
警告:发动机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36 个月。贮存期超过36 个月的情形只有宗申航发书面同意才能发生,否则此情形发生后将发动机送到宗申航发检查。
注:发动机保护贮存后进行运行试验应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