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会员运动类航空器维修管理工作,确保飞行安全,按照中国民航局《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R4)和《一般运行航空器的维修管理》(MD-91-FS-001)的有关规定,现将运动类航空器维修管理工作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航空器备案、维修责任人备案、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提交方式
航空器备案、维修责任人备案、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的提交,应依照《一般运行航空器的维修管理》(MD-91-FS-001)的要求,按照本通知附件1、2、3、4的格式,提交至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在维修专用系统启用前,应通过邮寄原件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方式提交。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联系人:李彤
电话:010-67055088
邮编:100061
电子邮箱:airsportsfb@163.com
二、 备案航空器运行人的要求
备案航空器的运行人应为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的会员。
三、维修责任人的备案要求
(一)任何航空器应当仅有唯一的维修责任人。除运动类航空器驾驶员自己维修的情况外,维修责任人可以是任何持有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或CCAR-66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或者是按照CCAR-145部批准的维修单位。
(二)备案的维修责任人并不是意味着所有航空器的维修工作都需要由其实施,但应当对航空器的适航状态负责,确保航空器所有的维修工作都按要求实施。
(三)航空器所有人为运动类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的可以自己实施维修,但不能作为其他运行人的维修责任人。
四、体育系统航空器的备案、维修责任人备案、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提交方式
体育系统航空器的备案、维修责任人备案、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应提交至国家体育总局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组。运动类航空器按照本通知附件1、2、3、4的格式提交,非运动类航空器按照《一般运行航空器的维修管理》(MD-91-FS-001)附录1、2、3、4的格式提交,其方式方法不变。
五、2022年度航空器(包括体育系统航空器)备案、维修责任人备案、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提交要求
2022年度航空器(包括体育系统航空器)备案、维修责任人备案、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提交是新规章实行后首次使用新方法进行维修管理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再加上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上述备案、报告提交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word档附件下载:
附件1:航空器基本信息.doc
附件2:航空器信息变更报告.doc
附件3:维修责任人备案表.doc
附件4:航空器适航状态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