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分部 总则
§61.1 适用范围及定义
(a) 除本章第 107 部的规定外,本部规定:
(1) 签发飞行员、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和等级的要求;这些执照和等级所需的条件; 以及这些执照和等级的权限和限制。
(2) 签发飞行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许可证的要求;这些许可证所需的条件;以及这些 许可证的权限和限制。
(3) 适于为已经根据本章其他部分的规定参加局方批准课程的人员签发飞行员、飞行教员 和地面教员执照的要求。
(b) 就本部而言:
认证的含义与 34 CFR 600.2 中教育部规定的含义相同。
航空经历指飞行员为满足适当训练和飞行时间要求进而获得飞行员执照、等级和通过飞行
审查或者满足本部关于最近飞行经历的要求而在航空器、飞行模拟机或者飞行训练器中飞行所
用的时间。
授权教员指:
(i) 持有根据本章第 61 部签发的地面教员执照,并符合§61.217 规定的人员,按照地面教 员执照的权限和限制进行地面训练
(ii) 持有根据本章第61部签发的飞行教员执照,并符合§61.197规定的人员,按照飞行教员执照的权限和限制进行地面训练或者飞行训练;或者
(iii)经局方授权,根据本章第61、121、135或者142部的规定提供地面训练或者飞行训练的人员,按照该授权执行地面训练或者飞行训练。
复杂飞机指具有收缩式起落架、襟翼和可调螺距螺旋桨的飞机,包括配备有由数字计算机和用于控制发动机和螺旋桨的相关附件组成的发动机控制系统(例如全权数字式发动机控制)的飞机; 或者如果是水上飞机,须具有襟翼和可调螺距螺旋桨,包括配备有由数字计算机和用于控制发动机和螺旋桨的相关附件组成的发动机控制系统(例如全权数字式发动机控制)的水上飞机。
转场时间指:
(i) 除本定义第(ii)款至第(vi)款的规定外,飞行期间获取的时间:
(A)此次飞行由持有飞行员执照的人员执行;
(B)在航空器上执行的飞行;
(C)此次飞行包括在出发点以外的其他点的着陆操纵;以及
(D)此次飞行涉及使用推算领航、地标领航、电子导航辅助设备、无线电辅助设备或者其他导航系统以导航至着陆点。
(ii) 为满足私用飞行员执照(轮式动力伞类别等级除外)、商用飞行员证书或者仪表飞行等级的航空经历要求(旋翼机类别等级除外),或者为行使§61.101(c)规定的休闲飞行员权限(在旋翼机中除外),飞行期间获取的时间:
(A) 在适当航空器上执行此次飞行;
(B)此次飞行包括一个着陆点,此点至少距原出发点有超过50海里的直线距离;以及
(C)此次飞行涉及使用推算领航、地标领航、电子导航辅助设备、无线电辅助设备或者其他导航系统以导航至着陆点。
(iii)为满足运动飞行员执照的航空经历要求(除轮式动力伞权限外),在使用适当航空器进行飞行过程中获取的时间: